政院鬆綁 放寬含陸資台商上市限制

  為建立台灣成為亞太籌資中心,行政院會今天鬆綁海外企業來台上市的資格限制,取消了過去陸資持股需低於 20%的規定。只要不是註冊為大陸公司的海外公司,若要來台第二上市,也就是在台灣發行 TDR(台灣存託憑證),將不會限制該公司陸資的成份,至於第一上市,也就是來台發行股票的部份,行政院也決定鬆綁,也不會限制該公司陸資的成份,即使陸資百分之百持股,也可以來台發行股票,不過這部份還要等陸委會修訂兩岸關係條例後才能正式放寬。金管會副主委吳當傑:

  另外,原來限制外資企業不得在台灣募集資金用於投資大陸,行政院也決定取消。並且決定開放,「大陸合格境內機構投資人」(QDⅡ),可以來台投資我國的股市與期貨市場。

資料來源:中廣新聞網 2008/07/31